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部门职能

1.编制人力资源规划,为学院重大决策提供建议和信息支持;

2.组织编制和执行、监督实施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程序、规程及制度;

3.负责全院机构设置、岗位编制、用人计划、以及人员招聘与内部调配等工作;

4.负责办理教职工报到、离职、人事行政关系介绍等日常的人事管理事宜;

5.负责各项劳动统计以及劳动合同签订、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6.负责做好干部的选拔、任免、考评和培训等工作;

7.负责建立和完善薪酬政策,按照规定做好日常的工资核算、发放及统计分析工作,办理各项保险及福利事宜;

8.负责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健全绩效考核标准,编制绩效管理与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9.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对教职工职业发展进行指导;

11.负责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和维护工作;

1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13.加强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教师政治工作规划,强化全校教师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切实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14.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做好教师职业发展中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

15.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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