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教师集体备课是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开展的集体教学研讨活动,主要包括集体研读人才培养方案及教材、分析学情、制定课程目标及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分解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反馈教学实践信息等。为了加强教研室课程建设,提高课程团队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集体备课应经常化、制度化,各教研室每学期开学要制定集体备课计划。每周组织1次集体备课。每学期结束应对本学期集体备课实行情况进行小结。
第三条 集体备课由教研室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主持,原则上教研室全体教师均须参加,为了保证参加人员的广泛性,集体备课的时间应选择相对固定的时间,尽量避开本教研室教师的授课时间。
第四条 可以邀请与授课专业相关的其他教研室教师或学生参与,鼓励思政课教师积极参与专业课集体备课,鼓励邀请不同层次的学生参与集体备课,充分把握学情,做到教学相长。
第五条 集体备课可以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每次集体备课活动均应进行书面记录。
第六条 集体备课的主要内容:
1.研读人才培养方案。围绕课程所服务的专业,认真分析人才培养目标,确立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明确课程目标。
2.研究教学大纲和教材。根据学科和教育理念的发展,结合课程所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研究并制定(修订)教学大纲,分析使用教材或根据专业人才墙养要求制定编写教材计划,组织教材编写。
3.研究教学内容。根据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结合学科专业能力的培养要求,根据OBE教学理念合理设定教学中的重点,科学分析教学难点疑点,确定最优教学内容。
4.研究教学方法。学习研究国家新的教育教学改革文件和动态,根据教育教学发展,研究合理使用有利于提升教学成效的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
5.研究课程评价。根据课程所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研究能反应学生学习成效的考核内容和评价方式,形成有效的课程评价方法和体系,并根据考核结果,反馈分析改进教学方法。
6.对新任课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指导。
7.学习本学科当前最新研究成果,研究如何将新成果融入教学, 实现科研促进教学。
8.学习学校新的教学管理文件,研究如何提高教学管理效能、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9.其他教学研究工作。
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