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以“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落实“早实践、多实践、反复实践”人才培养指导意见,加快理论与实践的早期结合,加深学生对所学专业相对的职业、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构建对专业工作的感性认识,同时不断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决定在学生中开展假期生源地专业见习,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学生包含医学学生和非医学学生,见习单位自行联系。
第二条 见习时间。寒暑假,各专业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时间。
第三条 见习内容。医学学生:导医,药房,B超、放射及检验等辅助科室,护理操作技术,内、外、妇、儿门诊及病房;非医学学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内容。
第四条 见习单位选择。医学学生:原则上选择原籍所在地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等机构;非医学学生:原则上选择原籍所在地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等机构。
第五条 考核方式。见习结束需提交bwin必赢课外见习评价表及见习报告。
第六条 由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和学工处共同负责见习工作的实施。见习评价表、见习报告在阶段见习结束后交辅导员,辅导员会同各部门教师批阅,批阅成绩作为取得学分的依据。全部见习结束后,各辅导员将学生见习成绩汇总后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成绩合格者由教务处登记学分。
第七条 各辅导员将学生见习资料进行留存至学生毕业后三年。如学生在学习阶段跨入别的专业,请原辅导员将相关见习资料移交给现辅导员。请将所有资料认真保管,以备教务处每学期不定期抽查,以督导学生课外见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