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win·必赢(中国)唯一官方网站 /mkszyxy Mon, 22 Apr 2024 07:50:02 +0000 zh-CN hourly 1 /mkszyxy/wp-content/uploads/sites/7/2024/01/logo3535.png bwin·必赢(中国)唯一官方网站 /mkszyxy 32 32 bwin·必赢(中国)唯一官方网站 /mkszyxy/2024/03/25/%e8%b4%b5%e5%b7%9e%e4%b8%ad%e5%8c%bb%e8%8d%af%e5%a4%a7%e5%ad%a6%e6%97%b6%e7%8f%8d%e5%ad%a6%e9%99%a2%e9%a9%ac%e5%85%8b%e6%80%9d%e4%b8%bb%e4%b9%89%e5%ad%a6%e9%99%a22022-2023%e5%ad%a6%e5%b9%b4%e5%9b%bd/ Mon, 25 Mar 2024 07:38:00 +0000 /mkszyxy/?p=815 根据《关于开展bwin必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资助〔2024〕2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学院2022-2023学年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审议,确定龙金琴等11名同学获得2022-2023学年度“中央奖补专项奖学金”,名单附后。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28日下午16:00前向学院反映。

公示电话:18722998477(潘老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下午16:00——2024年3月28日下午16:00

bwin必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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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in·必赢(中国)唯一官方网站 /mkszyxy/2024/03/18/%e8%b4%b5%e5%b7%9e%e4%b8%ad%e5%8c%bb%e8%8d%af%e5%a4%a7%e5%ad%a6%e6%97%b6%e7%8f%8d%e5%ad%a6%e9%99%a2%e9%a9%ac%e5%85%8b%e6%80%9d%e4%b8%bb%e4%b9%89%e5%ad%a6%e9%99%a22022-2023-%e5%ad%a6%e5%b9%b4%e5%ad%a6/ Mon, 18 Mar 2024 07:00:00 +0000 /mkszyxy/?p=808 根据《关于开展 2022-2023 学年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资助【2024】1 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学院 2022-2023学年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审议,确定彭雪等 79 名同学获得 2022-2023 学年度“校级奖学金”,名单附后。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下午 17:00 前向学院反映。

公示电话:18722998477(潘老师)

公示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下午 17:00——2024 年 3 月21 日下午 17:00

bwin必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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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in·必赢(中国)唯一官方网站 /mkszyxy/2020/01/02/%e8%b4%b5%e5%b7%9e%e4%b8%ad%e5%8c%bb%e8%8d%af%e5%a4%a7%e5%ad%a6%e6%97%b6%e7%8f%8d%e5%ad%a6%e9%99%a2%e4%bc%98%e7%a7%80%e7%8f%ad%e9%9b%86%e4%bd%93%e8%af%84%e5%ae%9a%e5%8a%9e%e6%b3%95%ef%bc%88%e6%9a%82/ Thu, 02 Jan 2020 07:49:00 +0000 /mkszyxy/?p=820 为推进学院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学生团结进取的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充分展示优秀班级文化建设成果,切实发挥班级文化的育人功能,全面提高班集体管理水平,创造一个井然有序、稳定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优秀班集体评定暂行办法。

一、评选宗旨

通过开展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深入交流学院各班集体建设经验,总结优秀班集体的成长规律,推出一批“学习成绩优秀、班集体文化丰富、班集体凝聚力强、班风和谐融洽”的优秀班集体典型,促进班集体每个学生健康成长,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 

二、评选对象和原则

(一)评选对象:bwin必赢全日制普通本科各自然班。

(二)评选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班级按本方案条件申报,学院审核评定。

三、评选细则

1.辅导员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以身作则,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心理、学习等方面教育,善于处理学生之间、任课教师与学生之间关系,任课教师对班集体评价高。

2.班集体制度健全。班集体有严明的纪律和班级规定;学生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班风和谐;班集体学生有进取意识。

3.班集体建设全面。注重班集体建设,形成了催人奋进的集体氛围;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成为集体的核心和表率;学生自觉遵守院规院纪,讲文明有礼貌,行为习惯良好;同学之间团结友爱。

4.班集体活动丰富。班集体能积极、主动参加各项校内外活动,不断提高实践和创新能力,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班集体好人好事多;积极配合学院工作,参加各项活动表现出色。

5.班集体组织规范高效。定期召开主题鲜明而有教育意义、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班会和团会,会议记录详细,教育效果好。

6.班集体成员宿舍管理好。遵守学院相关规定,在学院检查评比中成绩良好,无严重违反宿舍管理的现象;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本班负责的分担区卫生环境保持好,有良好的宿舍文化教育氛围,无晚归,无外宿。

7.班集体成员学业优异。根据班集体成员学业汇总成绩,根据分配名额,依次排列。

8.班集体成员无违纪行为。凡是有下列现象之一的班集体,不得参与学院优秀班集体的评定:

(1)班集体同学中有受到学院违纪处分的(评选学年内);

(2)学生有严重违规违纪现象,在学院或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3)在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杜撰材料的;

(4)班集体所属学生宿舍有在本学年内被定为不合格的。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1.各班级自主报名,并提交班集体相关先进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班集体简介应包括班风建设、学风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日常管理、宿舍管理、文体活动、班集体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方面。材料应实事求是,有具体素材和依据,有典型性。

2.根据班级提供的材料和平时表现由学院组织评审。

3.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bwin必赢召开表彰大会,宣传“bwin必赢优秀班集体”事迹,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二)评定材料

1.班级同学获得个人荣誉材料,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创新奖、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团干部、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2.班级参加学院活动获得荣誉材料,如:文艺表演、新生杯篮球赛、运动会、辩论赛、文明寝室评比、优秀团支部等各种院级比赛。

3.班级同学获得奖学金材料,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4.班级整体学习成绩情况。

5.其他获奖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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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in·必赢(中国)唯一官方网站 /mkszyxy/2020/01/01/%e8%b4%b5%e5%b7%9e%e4%b8%ad%e5%8c%bb%e8%8d%af%e5%a4%a7%e5%ad%a6%e6%97%b6%e7%8f%8d%e5%ad%a6%e9%99%a2%e5%ad%a6%e7%94%9f%e5%a5%96%e5%8a%b1%e8%a1%a8%e5%bd%b0%e7%ae%a1%e7%90%86%e5%8a%9e%e6%b3%95%ef%bc%88/ Wed, 01 Jan 2020 07:46:00 +0000 /mkszyxy/?p=8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学生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学院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学生,入学年满一学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三条 学院对各项奖励的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奖励种类和方式

第四条 学院设立以下学生个人奖项: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班长;

4.优秀毕业生;

5.其他个人表彰奖项

第五条 学院设立以下学生集体奖:

(一)优秀班集体;

(二)文明寝室;

(三)其他集体表彰奖项。

第六条 学院对获得上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

(一)授予荣誉称号;

(二)通报表扬;

(三)颁发奖章或证书;

(四)发放奖励金或奖品;

(五)获得院级表彰者,可推荐参加市级先进评选。

第七条 凡对国家、社会、学院做出特殊贡献并为学院赢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章  奖励条件

第八条 “三好学生”评奖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二)该学年各考试考查科目全部合格,三好学生学年成绩加权平均分(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排名班级前2%;

(三)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学习成绩优秀;

(四)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体育达标成绩优良;

(五)在创建文明校风、学风等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

第九条 “优秀学生干部”评奖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奖获得者须是学院内正式组建的各类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具体包括: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院(系)学生会、各班班委会等主要学生干部;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意品行修养,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积极组织,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在政治思想上和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突出,办事公道,有原则性,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群众基础扎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做出一定成绩;

(三)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成绩优良,该学年各考试考查科目全部合格。优秀学生干部学年成绩(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加权平均分排名班级前5%;

(四)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达标成绩合格,在校风、学风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

第十条 “优秀班长”评奖条件:

“优秀班长”从各系部当年评比的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需在本评优学年中担任班长职务,热心班级事务,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且在班长任期中所在班级曾被评为院级优秀班集体。

第十一条 “优秀毕业生”评奖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除公共考察课外)均无补考、旷考;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曾被授予一次以上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实习表现优秀,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并获得相应的技能证书;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要求。

第十二条 “优秀班集体”评比必须严格要求按照《学院优秀班集体评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文明寝室”评比要求须按照《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评审机构和办法

第十四条 学院设立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包括学院各级辅导员、团委老师等。

第十五条  各院(系)成立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由各院(系)学生工作小组成员组成。

第十六条 各类评优奖励工作由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安排部署,学工处牵头组织,各院(系)评审小组具体实施。

第十七条 “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由各班辅导员和班委、团支部书记等主要干部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商议提出候选人名单,经班级民主评议,所在院(系)评审小组审议同意后报学工处审核,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批。

第十八条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办法:

1.各院(系)、班级的学生干部由院(系)学生工作小组提名推荐;

2.院学生会、学生团体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由院团委提名推荐;

3.学院学工指导业务工作的学生干部由指导部门提名推荐。

(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需参加本班的民主评议,并征求有关教师意见,经所在单位评审小组审议同意后报学工处审核,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批。

第十九条 “优秀班长”评比办法:

(一)优秀班长由各系部学生工作小组在当年推荐的优秀(十佳)学生干部中择优遴选该学年担任班长职务的学生干部参评。

(二)优秀班长候选人需参加本班的民主评议,并征求有关教师意见,经所在单位评审小组审议同意后报学工处审核,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条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优秀毕业生由各院(系)学生工作小组协商提出初选名单,并征求有关教师意见,经学生评议小组评议,综合意见后由本院(系)学生工作小组审查,报学工处审核,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批;市级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办公会审批后报贵阳市教委备案;

(二)各院(系)应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与毕业教育、鉴定工作结合起来,对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工作的毕业生,或大学期间在思想、学习、体育锻炼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者,予以优先考虑。

第二十一条 “优秀班集体”评比办法:

“优秀班集体”的评审,由各院(系)奖励评审小组在各班总结申请的基础上,根据奖励条件择优推荐上报,经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审核,上报院领导批准。

第二十二条 “文明寝室”评比办法按照《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项奖励指标及具体办法依据学院每年实际情况,由学工处另行通告。

第五章 奖励办法

第二十四条 学院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长”“优秀毕业生”获得者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证书,记入本人档案并在全院通报表扬。学院还将在全院范围内宣传报道获奖者的先进事迹,并由学院推荐参加市级、国家级先进的评比活动。

第二十五条 学院授予“优秀班集体”“文明寝室”获得集体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在全院通报表扬。在全院范围宣传报道获奖班级的先进事迹,并由学院推荐参加市级、国家级先进的评比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受纪律处分且未解除处分影响者,取消其参加各级各类评优的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院授权学工处解释本办法。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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