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 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 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
2.6 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 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 范围
1.2.1 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 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保工作人员。
2.职责
2.1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 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 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 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 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 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 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 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 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 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 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 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2.1 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2.2 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2.3 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2.4 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2.5 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2.6 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2.7 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2.8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2.9 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 范围
1.2.1 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单任。
1.2.3 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2.2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 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 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 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 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 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 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 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 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3.6 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
3.7 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 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1) 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2) 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 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 紧急救助措施
3.9.1 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9.2 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9.3 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3.9.3.1 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3.2 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3.10 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 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2.1 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 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 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4 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五、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1.2 范围
1.2.1 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1.2.2 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1.2.3 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 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 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 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 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 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2.6 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 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六、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 范围
1.2.1 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 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 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 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 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七、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 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使用单位负责组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参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 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 使用单位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 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 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八、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非指定管理人员对电梯钥匙的错误操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引起电梯重要零配件被盗等事件的发生。
1.2 范围
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电梯钥匙,应由业主指定的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严格管理。
2.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2.1 在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以防电梯零配件丢失,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的发生等。
2.2 电梯钥匙的使用保管必须专人负责,电梯钥匙使用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应做好记录。
2.3 保管人员不得将电梯钥匙外借和赠与其他无关人员。
2.4 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管理部门,并放回原处。
2.5 电梯钥匙包括:厅门三角钥匙、轿内检修钥匙、首层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
2.6 使用厅门三角钥匙时应注意:
(1)必须由电梯维修保养专业人员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2)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以防踏空;上轿顶前先打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位置,确认后方可上轿顶。
(3)紧急救援时必须先切断电梯控制电源,确认好轿厢位置后再使用厅门钥匙进行救援作业。
2.7 电梯的首层电气钥匙(包括操纵盘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使用(如有司机,应交电梯司机保管),按规定开、关梯。
2.8 上述电梯钥匙必须严格掌管,不得随意乱放,若钥匙丢失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钥匙丢失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九、电梯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保障电梯安全可靠的运行,加强对机房的管理。
1.2 范围
适用于bwin必赢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所管理辖区内的电梯机房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 电梯工负责电梯机房的安全管理。
2.2 水电工负责对电梯机房的安全检查。
3.制度要点
3.1 机房除电梯工、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
入,须经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同意,并在电梯工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外来人员进出机房要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
3.2 机房内照明应保持完好,线路整齐,无临时接线。
3.3 机房内应保持环境清洁,干燥,并防止雨水渗入。通风良好,门窗完好。
3.4 机房内必须至少备有二个灭火器,并放置在易取处。
3.5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严禁堆放杂物。
3.6 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管理员保管,电梯工不得私配钥匙。电梯检修用的厅门钥匙,应实行专人保管,不得外借,如需使用须经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批准。(注:使用此钥匙的人员应具备电梯维修资格证书,同时应实行安全监护制度)
3.7 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吃零食。
3.8 每日内对机房内的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9 每周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十、乘梯须知
为保证乘客的人身和电梯设备的正常,请遵照以下规范正确使用电梯
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或带腐蚀性的危险品乘坐电梯。
二、乘坐电梯时请勿在轿厢内左右摇晃。
三、乘坐在轿厢内吸烟以免引起火灾。
四、电梯因停电、故障等原因发生乘客被困在轿厢时,乘客应保持镇静及时与电梯管理人员取得联系。
五、乘客被困电梯轿厢内时,严禁强行扒开轿厢门以防止发生身人生剪切或者坠落伤亡事故。
六、乘客发现电梯运行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乘坐并及时通知维保单位人员检查修理。
七、乘坐电梯注意载荷,如发生超载请自动减员。以免因超载发生危险。
八、当电梯门快关上时,不要强行冲进电梯,不要背靠厅门轿门。
九、进入电梯后不要背对轿门厅门,以防止开门时摔倒,不要背对轿门退步出电梯,进出电梯时注意是否平层。
十、学龄前儿童及其它无民行为能力搭乘电梯的,应当有健康成年人陪同。
十一、电梯再装修期间,电梯管理人员应该注意管理装修人员正确的使用电梯运输货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对电梯的损伤。
十二、电梯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保养人员。
十一、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加强对电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单位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 范围
本单位目前有9台电梯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单位使用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电梯困人故障;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其他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电梯救援说明
电梯在异常情况下停梯,为保证电梯内乘客安全,同时较快地离开轿厢,该说明专门针对专职电梯管理人员紧急操作而制定:
1、执行救援的电梯管理员,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的人员,否则严禁参与救援工作:
2、电梯在异常情况下停梯,同时轿厢内有乘员时,电梯管理人员首先要清楚轿厢位置;
3、当电梯停在距某平层位置的10公分范围的位置的时候,维修人员可以在该平层的厅门外,用专门的厅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并用手拉开轿厢门,然后协助乘客安全撤出轿厢;
4、当电梯停在非上述位置时,则必须用人工的方法移动轿厢救人:
5、首先,轿门应保持关闭,如轿门已被拉开,则请被困乘客协助把轿门手动关上,并告知被关乘客轿厢会移动,以便救援(如电梯有对讲机即充分利用):
6、关掉总电源(轿内照明电源保持)。在电梯管理员至少是二名的情况下,通过专用工具对曳引机的手动慢速移动装置将轿厢上行至厅门平层位置,通过观察曳引机钢绳的油漆标记与曳引机座的固定标识平行,然后,锁好机房门。
注:本条款适用于轿厢在上、下楼层之间时使用。
7、电梯移动方法:两人把持盘车手动轮,防止电梯在松闸时意外或过快移动,(注:只有需轿厢移动时才可松闸,否则严禁放松抱闸)然后,另一员工采用一撬一放的方法松闸;管理员工速到电梯轿厢所在楼层,用专门的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轿门放出被困乘客,并及时通知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3.电梯应急救援预案
一、电梯的应急管理
1、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对电梯运行的安全管理。
2、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电梯管理人员,落实每台电梯的责任人,配置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设备。
3、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责任。
5、电梯发生异常情况,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同时由本单位专业人员实施力所能及的处理。
6、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并通过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宣传品和标明注意事项等方式,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常识。
二、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梅国海 电话:13007840000
副组长:候志雄 电话:18585677651
成员:刘武洋 吴兴新 邓龙泉 陈通 简朴 袁帅
组长职责:在电梯事故发生时,统一指挥救援小组的一切活动。发生事故时,要及时联系单位领导和救援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
组员职责:在电梯事故发生时,听从指挥,按救援预案进行救援。
三、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1、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单位专业人员(持证)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
2、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设备或其它可行的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3、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专业人员(持证)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保单位或电梯救援中心实施救援。
四、电梯应急救援
(一)电梯困人应急救援预案
1、乘客在遇到电梯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
①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救援。
②与电梯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以防轿厢门突然打开。
③在救援人员达到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电梯轿厢外。
④保持镇静,可做抱头屈膝,以减轻电梯急停时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2、到达现场的救援专业人员应当先判别电梯轿厢所处的位置在实施救援。
A、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平层位置0.5米以上时,执行如下救援程序:
①至少需要3名专业人员(持证)迅速赶往机房。
②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然后根据平层图的标示判断电梯轿厢所处楼层。
③由一人安装手动盘车轮,确认安装完毕后,由两人握持盘车轮,一人用松闸扳手缓慢松闸,再根据轿厢所在位置的就近楼层缓慢盘车至平层位置,松开松闸扳手。
④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
⑤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
⑥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
⑦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电梯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B、如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平层位置0.5米以内时,执行如下救援程序:
①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②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
③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
④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
⑤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电梯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二)发生火灾时,电梯使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2、由专业人员(持证)按下电梯的消防按钮(电梯有消防功能),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电梯轿厢层门、轿厢门,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照明电源)。
3、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立即停止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4、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将其余尚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区,或交给消防人员使用。
5、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停止运行电梯,以避免因火灾停电造成的困人事故。
(三)发生地震时,电梯使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根据地方政府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是否停用电梯电梯,何时停用。
2、震前没有发生临震预报而突发地震的,如强度较大在电梯内有震感时,应立即停止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
3、地震后应当由专业人员(持证)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调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四)发生湿水时,在对建筑设施及时采取堵漏措施的同时,电梯还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当楼层发生水淹没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当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的上两层,切断总电源。
2、如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切断进入机房的所有电源,并及时处理漏水的情况。
3、对已经湿水的电梯,要及时进行除水除湿处理,在确认已经处理后,经试运行无异常无误,方可恢复使用。
4、电梯恢复使用后,要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纪录清楚并存档。
(五)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2、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会同事故调查部门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3、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保电位尽快检查并修复。
4、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事故情况汇报资料。
十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1.2 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2 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3 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4 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5 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6 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