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二、制定预防传染性疾病传播健康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三、要做好肠道传染病等传染病的宣教工作,让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掌握预防和控制消化道等传染病的知识,提高预防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发生及处理的意识及能力。
四、对出现高热、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员工及相关症状数量递增的用水户人员应立即就医查明原因。供管水人员待症状消失后方可返岗。
五、落实专人对泵房内外环境及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定期通风。
六、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工作,给员工注射疫苗预防传染病。
七、密切关注发病人员的身体状况,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防止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发生。
八、当发生公共用水受污染所导致的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卫生监督机构、附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等);事故报告责任人要在发生事故2小时内电话报告。
九、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